1. 禁止抢注:
申请者不得抢注自己不具备合法权利的名称,白兰鸽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相关管理机构(本规范中相关管理机构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国家编制机构及其他法定名称登记管理机构)的登记结果等证明材料;如果申请者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白兰鸽有权拒绝为申请者提供分众搜索关键词服务。同时,白兰鸽有权拒绝其认为可能构成抢注的关键词注册申请;
2. 名副其实:
申请注册的分众搜索关键词必须和其对应的网站/网页内容一致或有相关性;
3. 知名商标及品牌:
分众搜索关键词服务只能被该企业自身注册,申请时需提交合法的工商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
4. 先收费后开通:
分众搜索关键词的名称审核人员将依照本规范,对提交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凡符合本规范的关键词产品,将在收到服务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开通服务;
5. 唯一使用权:
分众搜索关键词产品服务开通后,申请者即获得该关键词服务在服务期内的使用权,服务期满前任何其他人将不能再注册相同的名称;
6. 先付费先获得:
当多个申请者同时申请注册同一个名称时,并且都符合本注册规范时,先缴费者将获得该关键词所有权;
7. 申请者对网站或网页的使用权:
申请者应当对分众搜索关键词指向的网站或网页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否则非经网站或网页所有人书面同意,不能注册;
8. 合法性原则:
申请者及分众搜索关键词使用者应当合法申请、使用分众搜索关键词产品服务,不得利用分众搜索关键词产品服务进行侵权等违法行为;否则白兰鸽有权随时终止服务并不退还服务费用余款;
9. 知名人士、政府机构名称不得销售(如:公安部、安全局);
10. 国务院公布的互联网搜索引擎禁查词不得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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